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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委组织部、市委政法委、市民政局、市公安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《青岛市2022年“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”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》,通过社区固本强基、社区养老服务、社区体育服务、平安社区建设等十四项服务质量提升行动,不断强化社区为民、便民、安民功能,全面提升居民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方案明确,对辖区面积较大的城市街道,允许开设第二家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,由不同的运营组织进行运营;新建、改扩建100处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。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推广提升行动,基本建成覆盖城乡、布局合理、质量安全、方便可及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。
完善社区全民健身设施,更新新建健身场地设施300处。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,评选100个“全民健身最美社区”。
《方案》提出,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的标准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,推动社区工作者常态化下沉网格工作。
加强镇(街)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、专业化建设,推进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、文化活动室等服务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。实施村(社区)儿童主任增能行动,为未成年人提供精准化保障和精细化服务。
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,开展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,全市警务室建设覆盖率达100%,社区警务室与村(社区)同址办公率达到80%。
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社区行动,推动村(社区)法律顾问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,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网格,推动62家人民法庭入驻调解平台,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458家基层治理单位及村(社区)法律顾问实现对接。